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仗着手里有钱或者家里有权就嚣张跋扈,无法无天。德不配位,必受其累。
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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