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样的事,才会忍无可忍,让九十岁姥姥把怒斥对方的录音放在网络上,让不善言辞的老实人开直播揭露其的真面目——有多么的无奈,有多么的委屈,有多么的纠结,有多么的痛,才选择了这样做!
某某某某,真不配拥有“人”这个称呼,听到姥姥的发声,用十分恶毒的语言骂你都不为过呀!看到老实人的直播,己经找不到什么理由不去唾弃你!
得感谢我们伟大的祖先,一句话,一个词都可以形容某件事、某个人。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去投篮,不知道自己不聪明,掩耳盗铃之事咋就做得这么熟练咧?
咋的,某某某你只允许自己做初一,不允许别人做十五呀?!
咋的,某某某只允许你放火,不允许别人点灯呀?!
咋的,不能让别人用“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呀?
咋的,不理不睬,某某某就可以肆无忌惮造谣诽谤他人,澄清某些谣言,就是侮辱你?!
咋的,枕边人离世,就可以用弱来强占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咋的,写作团队换了?没做好交接工作——欠钱的不是北海舅舅吗?噢,原来北海舅舅己经澄清过了,就换成了开封舅舅,还是两个舅舅都问C借钱?
咋的,连C具体离开时间都没有说清楚,是因为有什么“痛”?友情提示:医院的什么什么单据上有的?
还有,自己说的百万嫁妆可否为自己心爱的人变现救命了?骗捐来的钱可还?请先把骗来的钱还给“穷鬼”!
……
置疑某某某的事情太多太多了,而且都是因为其小作文发表,才让他人去置疑。你发你的小作文,他开他的直播,井水不犯河水,不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要用Fl的武器保护自己,好,好,好,选择了正确的方法,只是再友情提示:某某人,你花大价钱请的律师可否告诉你一个词“反s”。本人太善良,顺道给某人普及一下:在已经进行的民 事诉讼中,被告按照法定程序对原告提出的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原告的起诉权与被告的反 诉权都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懂了啵?
只希望某某人不要以学历不高为由,说不懂法。的确,可以找这个理由,但不做个善良的人,做个谎话连篇的人有什么理由咧?
页面更新: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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