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2021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让孩子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切实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市户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邓州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7月15日起开始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办理时间、地点、方式和咨询电话
1.办理时间
7月15日至9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办理地点
市新华路与卫生路交叉口西80米路北(原林业局大门东侧),市内乘坐1.5.9路公交车到“林业局”站下车即到
温馨提示:市内新华路全线禁止停车,服务中心无车位。
3.办理方式
①远程办理:适用于往届大学生续贷(推荐),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在网上即可办理。续贷流程请微信关注“邓州市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在“贷款流程”中查阅。
②现场办理:大学新生首贷、往届大学生首贷必须到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续贷学生也可以到现场办理。首贷流程请在下面内容中查阅,也可微信关注“邓州市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在“贷款流程”中查阅。
4.咨询电话
0377—60559177 62168009
申请贷款条件
1.贷款学生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均在邓州市;;
(2)已被高校录取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征信记录;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籍在邓州市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邓州市;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额度与利息
1.可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研究生、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是100的整倍数。
提示:2018年起,支持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特困救助等四类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2.贷款期限
2020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15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贷款免息期限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8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成功的,不产生任何利息;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且未还款成功的,从8月15日后开始产生利息,由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毕业后5年内为还本宽限期,在每年12月20日前可以只支付当年产生的利息;毕业5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全额还款。
首贷办理流程
1.高三预申请(大学新生)
2019年开始,按照上级要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首贷须5月份起先在就读高中进行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贷款人到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未进行预申请的,需先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才能进行现场办理。
2.打印申请表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后,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实名注册,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申请表(无需盖章)。首贷未进行预申请的,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提示:在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时,可能会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如下图),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即可。
3.现场办理
学生本人携带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④申请表(本人签字)等材料原件;共同借款人(生源地)携带①身份证、②户口簿原件,两人一起前往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贷款,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合同,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分钟即可办理完毕。
提示:①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②首贷学生签完合同系统会自动免费生成一个生源地支付宝专用账户,但当天不能登录;请于3-4天后登录进行实名认证和修改登录密码。
4.高校录入
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逾期不录入视为放弃贷款。
续贷办理流程
1.远程办理(推荐)
2020年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实现网络“远程办理”,方便快捷。详细办理流程请微信关注“邓州市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在“贷款流程”中查阅。
2.现场办理
①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申请表(无需盖章)。②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大厅即可办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合同,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资料齐全5分钟即可办理完毕。
3.高校录入
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逾期不录入视为放弃贷款。
诚信提示及贷款增量图
1.诚信提示
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你的“第二身份证”。请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2.历年来助学贷款增量图
3.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市新华路与卫生路交叉口西80米路北(原林业局大门口东侧)
市内乘坐1.5.9路公交车到“林业局”站下车即到
页面更新: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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