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放赦:北齐时期,每逢大赦,都会举行宣赦仪式。楼前排列着皇帝的仪仗队,被赦的罪犯跪伏在楼下。楼前竖起一根长竹竿,竿顶上有一个彩盘。正午时分,楼上放下一只用金纸饰首的鸡,鸡嘴里着赦书。这时,被赦的人和普通百姓拜舞,高呼万岁。
于是,有五坊小儿爬上杆顶,争取金鸡,下来当众宣读。见《隋书.刑法志》。后来表示朝廷的赦令或指后来的特赦令。唐.李白在《流夜郎赠辛判官》诗中写有:“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回。”亦作“金鸡肆赦”。
东门逐兔:在秦朝末年,丞相李斯被人陷害,以谋反的罪名入狱。秦二世派宦官赵高去审理他的案子。赵高本来与李斯结怨,便乘机公报私仇把他的家族和宾客等全部抓了起来,想屈打成招而判死刑。李斯很后悔自己从政,
在行刑前对次子说想与他牵着黄狗上蔡东门外去打猎兔子。见《史记.李斯列传》。用以作为为官遭祸,抽身悔迟之典。清.钱谦益在《次韵何慈公岁暮感事》之二中写有:“南海麒麟真漫浪,东门逐兔枉悲酸。”
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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