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通州的悲剧让人痛心,也是想了好久才考虑要不要写这篇文章,因为作为一名电动车主,真的不知道该去哪儿充电。
作为一名从2004年前后开始骑电动车的人来说,提电瓶上楼充电,飞线充电,充电桩充电,充电柜充电都经历过,从最初笨重的铅酸电池到如今轻便的锂电池,也都在使用。
谈一下自己的一点感触吧!
事情出了,很多网友都在指责,肇事方将电池问题上楼充电,诚然将电池提上楼有错,可是最大的问题不应该是电池制造商的问题吗?作为用户,我不生产电池,我只是使用者,我怎么知道这个电池是否合格?我默认的就是你能出售那就是合格产品,而它出事儿了,那就是产品质量的问题。
因为这块电池质量不过关,无论它在哪儿充电都会发生事故,不管是家里还是充电桩或充电柜。
换个想法如果肇事者当时是在车棚充电,发生了事故,造成的损失,这个谁来负责?还是使用者吗?可人家没错呀!人家按规定没有在家里充电呀!
然后就是说说为什么大家不愿意在充电桩充电,说白了太贵。
以我们小区为例,要想使用充电桩就需要缴纳停车费,电动车停车费一个月50元,一年600块,充电另外再收费4个小时两块钱,如果每天充一次电,一个月就得60块钱,一年又是720元,充电费加停车费一年就得1320元,呃一辆电动车才多少钱?何况一辆电动车4个小时充不满,一般一辆自行车款的电动车在只剩最后一格电的情况下,需要六个小时才能充满。
一个月50块钱的停车费,起码得有个车棚吧,这样车子刮风下雨淋不到吧!可我们这里没有车棚,就那么风吹雨淋着,如果正充电的时候刮风下雨了岂不是更危险?
如果不收取停车费,4个小时2块钱的充电费还是可以接受的。
还用过充电柜,就是LV充,一个一个的小柜子,可以将电池放里面充电。
优点是不用提上楼。
缺点有以下几个,1、充电时间,它只有4个小时,8个小时,反正就是以4的倍数为单位,4个小时2块钱。可是普通自行车款的合理的充电时间是6个小时,充电的时候要么选择4小时充不满,要么选择8小时充超了,这不是2块钱的事儿,而是设计者没有切实的生活经验。
充不满就得经常充,充超了不是对电池更不好吗?
2、充电柜是一个一个的小格子,如果是冬天充电还好,室外温度低,如果是夏天呢,充电本身就会产生大量的热,如果充电柜没有相应的降温装置,那不就是一个大型的不定时炸弹!
在充电柜上见到有风扇,但是排风了没有就不知道了。
由于觉得一个月59块的停车费太贵,现在都是将车子停在免费的地方,然后拆下电池放在充电柜里充电,同样的问题,如果在充电柜里充电出了事故该由谁来负责?
相对来说,我们小区的充电收费还是比较合理的,还见过有的小区一个小时2块钱的充电桩,这跟明抢有啥区别?
私下里也和很多电动车主聊过,整体上来说,大家不是非得要把电池弄到家里充电,而是对不合理充电费的一种无声的抗议。毕竟骑电动车多半是为了省钱,另一半是为了方便。
同时还有一些小区根本就没建充电桩,或者建了充不了变成摆设的也不在少数。
手机电池爆炸,大家都会谴责手机制造商;电动汽车电池自燃了,大家也都会去谴责汽车制造商,可是为什么电动车电池出了问题就是使用者来承担责任呢?
电动车充电问题国家应该好好的考虑一下,为广大的电动车车主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我们不排斥充电缴费,但是请合理,不要把它变成一桩垄断生意,让广大的电动车主变成毡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电动车充电可以是一门生意,但请不要把它变成垄断生意(现阶段各小区充电桩都是一项垄断生意)。
作为一名电动车主,谁也不知道这样事情什么时候降临到自己的身上,当然谁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降临到自己的身上。
可是也请为我们考虑一下,我们只是使用者,不是制造者。我们能做的是合理使用,但我们真的不能保证它什么时候爆炸。
就好像那对父女,骑着车,也没有充电不也出事儿了吗?
还是那个问题,我们该去哪儿充电?不管去哪儿充电,我们都无法保证电池不出问题,电池出了问题就只能是使用者承担吗?
充电桩少,充电收费不合理是大家冒险将电池带回家充电的主要原因。
但是如果不带回家充电,电池依旧出了问题,那么这个责任谁来负?
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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