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人社局认为未达到退休年龄,单位需赔偿46万

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人社局认为未达到退休年龄,单位需赔偿46万

南京李女士在一家知名检测公司从事管理岗位,2019年公司以李女士满50岁为由,要求办理退休,并注销其工作账号,李女士只好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可人社局认为其未达到退休年龄,不批准退休;李女士将单位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为:李女士从事管理岗位,法定退休年龄应为55岁,判决单位赔偿李女士46万余元,单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人社局认为未达到退休年龄,单位需赔偿46万

在法定退休年龄方面,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其中男性职工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性职工退休年龄50周岁,女干部是55周岁。上述南京的李女士从事管理岗位应该是55周岁方可退休,用人单位在她50岁劝退,显然是不合规的。

其实在现实职场中,用人单位因用人成本、劳动者的体能、及劳动者本身能力给企业带来价值程度等各方面的考虑,有时会在劳动者并不愿意提前退休的情况下,强迫劳动者提前退休;

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人社局认为未达到退休年龄,单位需赔偿46万

如果企业仅仅只是因为年龄的问题而劝退一些有能力、有才干、有价值的劳动者,未免缺少市场的大局观与竞争力,随着老龄化的日渐趋势,体能和能力尚佳又年龄偏大求职者,未来很大一部分可能是职场上的主力军,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年龄为标准,而应从劳动者自身的能力及价值出发。

同时,做为职场的劳动者,不要固封自守、停滞不前,要学会与时俱进,提升自身竞争力,有能力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价值才是王道,必竟企业不是福利院,没有价值的产生企业也是无法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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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单位   原判   福利院   主力军   南京   劳动者   体能   美文   竞争力   岗位   职工   年龄   能力   价值   公司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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