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想了很长时间,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标题。
可能有人知道,这是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我从很久之前就在热销榜上看到这本书,我一直奇怪为什么一直稳居于前三。
我也一直以为我不会喜欢这种类型的书,虽然我都不知道这本书应该属于哪种类型。
就像我昨天说的,越来越发现,很多事情是自己以为。
当我打开这本书开始看时,我就发现我实在是太年轻太天真了。
也发现自己是多么无知。
这么好的一本书,我之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百度百科上对这本书的介绍是:
是一对恋人的爱情回忆录,记载了两位恋人之间又温暖又萌爱的小故事。
作者以轻松幽默的文笔真实记录了一个女孩在青春成长中所遭遇的一切问题,慢慢变得坚强、独立,以及一个男孩长达十年的守护。
从学生时代的青涩懵懂到步入婚姻后的甜蜜趣事,平凡而不平淡。
从生活点滴中汲取爱与元气,充满趣味的片段让读者会心一笑。
让人明白爱情可以如此甜蜜,生活也可以如此温暖。
简单用三个字概括就是:暖!萌!甜!
几乎每一段都能让人笑出声来,但也不乏泪点。
十六岁时,你穿着校服坐在我身旁;
二十六岁时,你穿着婚纱睡在我身旁。
从校服到婚纱,爱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而我更喜欢的是,那种自然而然的感情。
有人问F君,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F君答,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应该是越了解她越喜欢,喜欢应该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并不是某一个时刻。
说来很有意思,我跟他绝交的时候没有吵架,和好时没有大哭,在一起时没有告白,后来结婚也没有正儿八经的求婚,都是自然而然的就发生了……好像我们都知道它会发生,只是这一刻到来了而已。
感情不就是这样,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自然而然,是我认为感情最好的状态。
就像我身边的好几对男女朋友,甚至没有告白,就很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我们都很震惊,赶忙八卦的追问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怎么告白的有没有接吻?
但更多的是祝福,因为我懂得这种感情。
可能刚开始并没有发现对方有什么吸引自己的地方,甚至会有些小缺点和瑕疵。
但随着时间的推进,其实了解一个人根本花不了太多时间。
更何况是四年里朝夕相处天天在一起上课的同学。
所以在一起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时间让我们慢慢了解一个人,也让对方了解了我们是怎样的一个人。
自然而然,一切发生的都刚刚好。
所以我从来都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
因为多半钟情的都是脸。
不过拥有让人一见钟情的颜值,那也是令人极其羡慕的事情。
明明可以靠颜值,而我非要靠才华。
这就是我和明明的区别。
02.
看了这本书,才发现原来还可以这样写东西啊。
那生活中的一幕幕,读起来充满了画面感,诙谐幽默,偶尔也会让人泪目。
柴米油盐的琐碎,为家务做饭的小吵小闹,都能够用一种暖萌的笔触,直击读者的内心深处。
搞得我都想去结婚了。
当然前提是要有女朋友。
不好意思,我有。
总觉得F君是一个和何以琛差不多的人。
外人看起来一副西装笔挺不苟言笑的冰山模样惜字如金,在喜欢的人面前却也会耍赖嬉皮笑脸一言不合就飙车。
以前我问过他什么事情是很有把握一定能做到的。
后来他跟我说,他确信的事情之一,是我们一定会在一起。
有的人认定了一件事,就会付出自己的所有去实现这件事。
对自己有信心,也会相信对方。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说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在对方面前从来不需要担心自己会暴露缺点会被笑话,永远能够像个孩子。
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
03.
有人说,男人对一个姑娘最大的宠爱,大概就是把她当成闺女养。
大概是这样的吧。
爱让两个人走到一起,对方让自己努力变得更好。
爱让人突然有了盔甲,也突然有了软肋。
吵架能够吵赢的男生,据说后来都成了单身狗。
有人说,在一段感情里,男生相比于女生是不够成熟的。
明明在外人看来是一个非常高冷的人,在喜欢的姑娘面前突然像个孩子。
但更多的时候不成熟是表现在幼稚和孩子气。
我们爱一个人的孩子气,爱他的童心未泯。
我们爱一个人的成熟,爱一个人的细心周到。
如果他的孩子气体现在你们相处的小细节里,那说明他在你面前不伪装,如果他的孩子气体现在他的每件事情里,那么或许他还没有长大。
从孩子气到懂得责任,这个过程太漫长。
漫长到太多人看不到这条路的尽头。
所谓的长大不是要你完全改变,也不是要你抛弃那些小爱好,扔掉自己所有的孩子气。
而是希望你学会保护一个人,学会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学会给那些感情里应该给的安全感。
而一个男人对喜欢的姑娘最大的宠爱,大概就是把她当闺女养。
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在她例假时做好吃的给她照顾她而不是只会说“多喝水”;
可能自己一个人时从来不会做家务不会做饭,两个人的时候要主动去刷碗;
不要觉得是帮她做家务,本来这种事情就是两个人的,或者说就是该男人做的;
而最重要的是,她需要你的时候,请务必陪着她。
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04.
其实每个姑娘都是小仙女,只是她只在特殊的人面前才会如此罢了。
可很多男生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姑娘在喜欢的人面前,才会做最真实的自己。
而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一直会很高冷地端着。
在书上看到这么一段话:
“她在家也这么要强?”
“不,在家很爱撒娇,经常看电影哭得眼泪鼻涕要我哄,跟个小孩儿一样。”
“为什么?”
“因为只有在我面前,她可以不用坚强。”
大概就是,在一段感情里面,两个人都可以真实的做自己。
你成了我的盔甲,也是我的软肋。
在爱情里其实人人平等,你认为自己委屈痛苦没有得到安慰,其实对方也会不自信,会害怕,会软弱,会小心翼翼,会不知道该如何爱一个人。
我想爱情可能不是谁带领谁,而是双方共同成长才能达到安心与自在,如果说,喜欢是渴望将好的一起分享,那么,爱是愿意把坏的共同承担。
我知道,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都在。
那就足够了。
我喜欢阳光,落地窗,洗干净的衣服,没有着急要办的事情,可以吃着西瓜看一下午书。
还有你,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的。
我想起一首歌,《我希望》。
其实我更喜欢杨玏的版本。
却没有找到,所以只有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一直在酷狗里单曲循环着。
成长最遗憾的部分在于,我们总在最无知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人,却不自知。
如果喜欢,那就请深爱。
毕竟像对方那样眼光那么好的已经不多了。
05.
花了大概3天的零碎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
好书分为两种:一种是让人一口气读完的,另外一种是让人不舍得一口气读完的。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属于前者。
我们总是在书里去寻找相信和爱的能力,这本书也真的可以治愈,通过这本书,带给更多的人温暖和鼓励,告诉他们世界很美好,爱情也值得期待。
其实书里的都是温暖的小片段,但乔一和F君也会吵架冷战。
因为这是婚姻的一部分。
但两个人不过是知道如何去经营并用心地去做了,才能让爱情时刻保鲜。
能够到达金字塔顶尖的动物有两种:雄鹰和蜗牛,雄鹰是少数,大多数都是蜗牛,所以我们没资格懒惰。
一直觉得一本书的读后感应该更多的是自己的思考,而不是大段大段的书的摘抄。
所以前段时间某个人让我投稿给我们学校官方的一个平台,写一本书的读后感。
我把《混吃等死这种事,我们是没资格的》发过去了。
事实证明,他们不喜欢。
我所理解的读后感,应该是这本书给你的内心带来的冲击和震撼,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自我的反思和思考。
还有由此带来的自我的向内成长。
我们都希望能够拥有书里的爱情,跟打情骂俏似的。
一辈子太长,我们应该找一个有趣的人一起度过。
可在此之前,我们应该先成长为一个有趣的人。
问题不在对方为什么爱你,而是你究竟值不值得被爱?
有道理啊,先让自己成为一个值得被爱的人。
所以我在想,F君或许就是我的目标了。
看到别人的模样,心里知道自己想成长为什么模样。
想成长为怎样的一个人。
大概这就是,读书的一点好处吧。
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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