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碑与赵邦清


撰文|何锡涛

编辑|滕余国

在滕国故城景区,善国碑林内在一块明万历二十三年的官道碑,碑文是:“滕县系九省通衢,而地热势下,道路偏陷,每遇阴雨,过客几於断行。知县赵邦清於万历ニ十三年十月内,大加修理。自北界河起,至南沙沟界牌止,共修理过官道一百三十里。”此碑记述当年修官道的情况,也说明当年滕县南北的界限,故而又称地界碑。


官道碑与赵邦清

赵邦清,字仲一,号乾所,甘肃正宁人。生于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明神宗万历ニ十年壬辰(1592)进土,万历二十ー年,任滕县知县。当时滕县正逢大灾荒,“民至相食”(《滕侯德政考最序》),而官吏却贪赃枉法,鱼肉百姓。赵邦清上任伊始,从整顿县衙入手,除夙弊、清积蠹,对违法犯禁者严加査办。宁亲王妃之父刘鹤打人致死,依法问斩。秉公执法,士绅慑服,大小官员及豪强无不恐惧,不敢以身试法,吏风为之一振。

滕县当时纳粮以人口为准,豪强隐瞒肥沃土地,偷漏赋税,所失之税转嫁到耕种瘠薄土地的贫民身上,贫民无法承受,只好将薄地转到豪强手中。民有田不能深治,饥则逃荒。赵邦清,决心丈量土地,均平赋税,抑制富豪,恢复农业。

滕县当时地多人稀,加上连年灾荒,土地荒芜。为了抗灾,解决粮食不足,赵邦清大力提倡开荒种粮。为了鼓励垦荒,他拿出自己的俸银,收买草根。草根价有一个钱二斤增至五个钱一斤。不多时日,垦荒三千顷收买的草根在县衙外堆积如山,到乾隆十三年(1748年)燃烧了一个多月才灭。从此,县每年都举行草根节,来纪念此善举。

赵邦清在滕县任职六年,严以律己,洁身自好,滕民深感其功德。当时有这样的民谣:“赵邦清、赵邦清,为官一任一邦清;清正清廉清县,百姓为他塑清身!”神宗皇帝下旨褒扬:“尔益矢公忠,坚持清白。”

歌颂清官司,鞭打贪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最精彩的一章。反腐倡廉,必须要弘扬奉公精神,颂扬清廉典范。历史上报国恤民的清官司和当今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具有同等价值。清官司不能改造社会,却能造福一方。四百年过去了,一代清官司赵邦清的清名流传至今,在赵邦清的故乡甘肃正宁县立有“清官坊”。

官道碑与赵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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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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