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宝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一起非法使用弹弓射鱼行为,现场缴获射鱼弹弓和鱼镖2套、渔网1张、渔获物18.52公斤(4条)。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接到护渔队员举报,称石宝镇共和村腊溪河大洞子桥下有人在非法射鱼。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后,发现两名男子背着腰包,手里拿着弹弓正对着河里的鱼射击。看到执法人员,两男子赶紧把弹弓放入包内,企图将渔获物带走。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
经询问,当事人熊某和周某承认使用弹弓和鱼鳔射鱼。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熊某和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射鱼工具和渔获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弹弓和鱼鳔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射鱼行为属于非法捕捞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长江主次干流仍处于禁捕阶段,请市民文明钓鱼,拒绝非法捕捞。
来源:忠县融媒体中心
页面更新: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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