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掉“链”!养犬“有法可依”更文明

现在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老龄化加重,一些城市中的年轻人选择养宠物来排泄寂寞。有养宠物狗,有养猫。而文明养犬反映市民素质,关乎城市形象。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 。新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新规让文明养犬“有法可依”。近年来,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吠声扰民等不文明养犬现象频发,由此引发的矛盾,造成的伤亡、冲突事件不断。其中,“遛狗不拴绳”是最常见也是最突出的问题。“遛狗要拴绳”喊了很多年很多遍,仅靠养狗者的道德自律来约束,很难达到实际效果。很多城市也都出台过养犬管理相关规定,或实行养犬积分制、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养犬,或重点针对遛狗不拴绳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或对相关行为处以罚款、吊销《犬类准养证》等,但受立法依据与权限等限制,并不能从刑罚等角度进行法律责任约束,难以根治不文明养犬行为。这次从国家层面进行立法规范,意味着“遛狗不拴狗链”将触及法律,将更加严格地约束养犬行为,有利于推动人们自觉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例如可以在公园的的部分区域,专门设置成养狗专区,让一部分爱狗人士有地方遛狗。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

文明养犬别掉“链”,“立规矩”更要“守规矩”。要让这一规定真正成为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和有效落实。比如,具体的配套措施要尽早出台,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约束养犬行为,等等。同时,在法规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可增添一些人性化措施,通过加强相关宣传和教育,让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摒弃不规范养犬行为和不文明养犬现象。

养犬是个人的事情,但是爱护城市卫生人人有责。个人的利益要建立在集体利益之上最终也会适得其反。只有每个人从自身做起,我们的文明城市才能变得越来越好,有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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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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