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代表着自然、象征着生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底色。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路上,中国是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以实际行动展现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担当和对子孙后代的负责。
生态环境保护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绝对不能出现在执行上“雨过地皮湿”、“挂空挡”等现象。因此,各级党政部门必须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必须深刻认识环保工作的严肃性和极端重要性,发挥发挥司法在生态文明领域的作用,用铁的手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虽然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是不能只依赖政府部门,这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人民作为最直观的受众,对环境问题一直保有敏感性、警惕性。在一些政府监管的视觉盲区,环境执法的薄弱环节,各地人民群众往往能够迅速发现问题,激发、引导公众参与,发动他们积极投入到环境公共事务中来,是可以为发挥司法作用,促进生态文明,贡献出强劲的力量。
无论是铁腕执法还是人民监督,都只是在环境被破坏后的被动保护,只有让保护环境成为人们衣食住行中的生活习惯,才能从点滴、从源头上保护环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中的“绿”意,实现以人为本的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通过划定法律红线,扩大监督范围,升级环保理念,才能实现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愿景。
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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