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沉浮,努力扮演好每个角色,却终落得如此下场?

《秋园》书读完了,但是一直都放不下,也一直在想那句临终总结,“终落得如此下场”。在读者看起来是传奇的一生,在主人公自己那里,却是以悲剧结尾,她如此定论自己的一生,不得不让人心生悲凉……

秋园一生命运坎坷,十二岁丧父,家境从此一落千丈,学业也被迫中断;她一生有两段婚姻,46岁第一任丈夫因饥饿而死,第二任丈夫也未能白头到老;她生育了五个孩子,经历了两次丧子之痛,对于母亲来说是莫大的打击吧;晚年的秋园孤苦一人生活在老宅子里,在病痛的折磨下而死。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这样在为人子、为人妻、为人母之中过完了,“终落得如此下场”是因为不得善终吗?相比于在梦中睡去这样的方式,摔断骨头,疼痛而死,是不是不算好死呢?还是晚年孤苦伶仃,没有老伴儿的陪伴,没有子孙的绕膝,无法享受天伦之乐,是落得如此下场呢?还是一生吃尽了苦头,为生计、为家庭,承受着自然与人为的双重苦难,累到心灰意懒而无法再见夕阳的美好,是终落得如此下场呢?

最近和闺蜜聊天,她的状态不好,她是那种特别为家人、为孩子着想的人,为了责任为了他人,她可以牺牲自我。现在人到中年,身体却不断出现状况,失眠和各种莫名的疼痛折磨着她。突然联想到秋园,也许那句临终之言,也是因为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

这一生为人子、为人妻、为人母,努力在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而自己呢?书中开篇那个五岁的快活踩水的女孩呢?她在一生的劳碌之中,可曾有空隙关照自己吗?一生中的重要决定都是别人的安排,嫁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第二次嫁人是因为生存的现实而不得不依附于一个男人,秋园有自我选择的权利吗?她有说“不”的权利吗?或者说有说“不”的能力吗?那个年代允许她吗?好像都没有。就像书中的比喻,人就像一块浮木一样随着时代的潮流变迁而上下浮沉,对于女性来说,自我从未被表达,也从来没有主动的选择权。一辈子被迫为他人而活,可不就是,终落得如此下场······

犹太先哲希勒尔拉比说:

If I am not for myself, who will be for me?

And being only for myself, what am 'I'?

And if not now, when?

第一句就是如果我不为自己活,谁人为我活?

生命说到底,是自己的。这一生活得让自己不委屈是最起码的吧?不委屈,然而这个标准似乎是一种奢侈。在1919年是,现在似乎也是。在妈妈的妈妈是,在我,也是。

为什么女性要那么委屈自己呢?五岁的女孩子要被迫缠足,缠足后无法跑、无法跳、无法走远路,不能抛头露面,女孩子学的东西是女红、家务,读的书是《女儿经》,这些都限制了女性的见识,女性不是天生的,是被塑造的,把女性塑造成男人的附庸。然而,现代的女孩子不必缠足了,也拥有了同等的受教育权,但是对女性的无形的限制却还在。

鲁迅先生说压在中国女性头上的大山,比男性更多一座,父权、皇权、和夫权。想到了鲁迅的《娜拉出走之后》这篇文章,秋园在丈夫饿死之后,被迫出走,她的遭遇正诠释了鲁迅在这篇文章里的预言——没有经济地位的女性出走之后必定还是要回到家庭之中,继续她在中国家庭里的轮回。这样说起来是多么得悲哀啊!中国女性难道无法冲破这牢笼了吗?如今没有了皇权的压迫,脱离了大家庭之后父权的压迫也无处附着,小家庭之中似乎也已经男女平等了。

现代女性是不是可以自由平等地表达自我、发展自我了呢?那是不是每个人都问问自己是不是委屈呢?在夫妻关系中,在婆媳关系中,在社会关系中如果感到被尊重、被平等、公平对待,那就不会觉得委屈了吧?我找不到这样的调查统计,我也不知道这种基于个人主观感受的问题,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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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标签:下场   夫权   犹太   父权   鲁迅   皇权   临终   晚年   美文   中国   委屈   女孩子   丈夫   角色   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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