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在宋朝连离婚的女人都不愁嫁,而当今却大相径庭呢

在《宋刑统,户婚律》中有记载:“若夫妻不相安谐者,不坐。”

翻译成白话文的意思就是,只要夫妻生活不和谐的,女人就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咱瞧瞧,若能生在宋朝做女人,那可得多潇洒快活啊[耶],当代人怕是遇到这个事估计也只能扭扭捏捏,且是不会上公堂的。

姐姐妹妹,先别急着偷偷乐,宋代在离婚法律规定上,赋予女人自由选择权可不仅只有这一点,还有很多很多的保护女人这种弱势群体的金科玉律。

在宋代,再婚是一种很平凡的社会现象。仅《夷坚志》一书中,就有描述了61个离异的女人再婚的故事,其中55个女人一辈子结了2次婚,剩下的6个女人结了3次婚。

当时的人很无奈的感叹到“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尔而和,忽尔而离。”大意是,女人太把婚姻当儿戏,把老公家如当旅馆啦。

我自个认为这种叙述可能含有点夸张,但是却论证了在宋朝,女人离婚再婚的现象很普遍。

从皇亲贵族到文武百官再到平民老百姓,每一个阶层都是女人改嫁的情况。

宋氏皇族中,宋太祖的妹妹大长公主,第一次婚姻守寡后再婚还得到了皇帝的赏赐了。皇亲贵族不仅支持自己的女儿改嫁,也很乐于迎娶离过婚的女人。

在宋氏集团内部,喜欢娶结过婚的女人的习惯,甚至有点子承父传的味道,宋真宗的第三任皇后刘氏原先是个很穷的银匠的老婆,因为实在太穷了,她老公不忍心让她跟着吃苦,主动让刘氏改嫁他人的。善良的铁匠可能做梦都没有想到,他的前妻居然会成为一国之母。(古代就连离婚都有这么美好而文雅的典范,真是让现代人羡慕啊)宋真宗的儿子宋仁宗的萧皇后也是。萧皇后的神秘传奇故事简笔带过,她可是古代再婚女人登峰造极的金字塔之巅,绝对是邓文迪无法攀比的啦。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北宋大政治家范仲淹的母亲也是他2岁的时候带着他再嫁朱氏豪门大户的,因其生父病故,范母为了生计和他的未来考虑必须再嫁,古代不像当代社会,女人能和男人争工作的,因为是豪门所以书房大书本多,便有条件与书经为友,才可能有千古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在宋代,有身份地位的高户人家们都已如此,民间的良好风气自然是不用说了。

在宋代婚姻法中,有一点可与当今法律形成鲜明对比。

宋代法律规定,妻子的嫁妆带入夫家后,这些财产仅名义上夫妻共有的,但实际上所有权和处置权都由女人自己说的算,由女方自由保管。也就是说女方的钱财始终是她自己的,就算离婚,也是可以全部带走的。可见在宋代嫁女儿,娘家是会准备丰厚的嫁礼的,这才使得女人在婚姻生活中充满了底气和女人离婚再嫁的勇气。

而当今婚姻法,感觉更多的是保护男方的财产的啊,这点大家可能都略有所闻啊,到底为啥原因呢?为何当今社会会变成如此之风,我自认为有可能是在于整个社会对待女性的态度上。

今日先略微闲聊到此,待明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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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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