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10)

1948年正月初8,解放了洋坪,8月6日解放了远安城。8月下旬,国民党宋希濂部从宜昌来远安解放区扫荡,解放区开展了反“扫荡”和反霸斗争,9月中下旬,一百多人的南下干部到达洋坪,充实和加强当时的领导力量,他们在解放区培养农村群众运动骨干分子,进行形势、政策和阶级教育,我母亲是这批骨干分子中的一员。

当时,正是新旧社会的交替时期,封建社会余毒仍然存在,比如性别歧视、长辈干涉子女婚姻恋爱(当时还没有正式颁布新婚姻法,沿用的是解放区临时婚姻法)。我母亲因为之前有为地下党送情报的经历,虽然岁数小,但是,她肯吃苦、机灵好学、还认识一些字,很快就胜出了,白天跟着那些南下干部走村串乡,调查当时农村的一些不良的现象,为后面宣传新婚姻法和土地改革打基础;晚上参加夜校的集训班学习,在学习形势和政策的过程中,还学文化课,我母亲从不缺席,这主要归功于外公和外婆的支持。

母亲作为一个女孩子,每天在外面抛头露面,左邻右舍也有闲言碎语,但是,因为有外公给她做后盾,她压根都不在乎这些。我外公觉得孩子是在做正经事,所以,从来不拖后腿,我母亲在上学的年龄,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读到书,外公一直觉得亏欠了我母亲,所以,有了学文化的机会,我外公全力以赴地支持。解放区有干部被敌人暗杀的现象,我母亲上夜校的时候,我外公每天都提着马灯去接她。

母亲这时候就是原野上的那朵野花,熬过了严冬的寒霜,熬过了漫长的黑暗,终于在春天的阳光里,迎风舒展,茁壮成长,期待着前方的繁花似锦。生活虽然很苦,夜校下课后才能回家吃饭,吃的是菜饭,但是,每天夜校下课后,她能看到我外公那盏亮着的马灯;回家后,能看到锅里温着的菜饭,她从心底觉得温暖,觉得这就是她从小期待的幸福。我母亲很体谅父母的不易,尽管吃完饭后已经很晚了,她仍然抽时间帮继母纺线织布,早上早早地起床,到地里寻到足够猪吃一天的野菜。

1949年5月颁布了婚姻法,6月颁布了土地改革法。我母亲他们集训班的年轻人,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组成了宣传队,有序地利用一些文艺形式,宣传婚姻法和土地改革法,打腰鼓、打花棍、踩高跷、演舞台剧……虽然辛苦忙碌,但是,每天早晨起来,都有新的希望。8月,我母亲被选举参加了远安县的农民代表大会。农民大会让她大开眼界,那些在主席台上从容不迫、自然得体的女干部,让她羡慕不已,从此以后,她把学习放在首位,无论任何时候,都虚心求教,如饥似渴地学习。(待续)

我的母亲(10)

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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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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