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为推动中国养犬条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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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则《合肥市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公告在社会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许多人的讨论重点最后都落在了“应不应该禁养中华田园犬”这个话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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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认为,引起这次纷争的真正原因,不仅在于「应不应该禁养“中华田园犬”」,更在于城市设定的禁养烈性犬品类标准是不是真正科学。


首先是关于禁养的标准。


城市禁养烈性犬、防止烈性犬伤人的思路,我们认为并没有错。


但是烈性犬究竟应该如何定义呢?


我国很多城市都有自己的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有些城市直接给出了被禁养的烈性犬品类名单,有些城市给出了严苛的犬身高或肩高等限制条件,还有些城市是两者兼有。


之所以引发争议,正是因为各城市给出的标准并不能准确鉴别狗狗是不是烈性犬。


因为事实上,大型犬≠烈性犬!

一些城市将背高超45cm的犬定义为烈性犬的标准也并不科学。


狗狗的“高大”和“凶猛”之间,很难一刀切地划上等号。


比如:

因为足够温顺聪明,而连续28年蝉联北美国家最受欢迎宠物犬的拉布拉多,是中大型犬种,但不是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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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多年被世界权威犬类机构评为对人类最没有攻击性的狗狗之一的金毛犬,是大型犬,但不是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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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伤人烈犬的思路没有错,但是仅仅只是按尺寸与品种来划分犬类是否安全这件事,既不科学,也不实用。

狗的尺寸大小不是危险与否的决定因素,对于危险犬类,应该有详尽的标准列入这类狗的特征。

一刀切地禁养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引发社会“弃养潮”这类次生危害。

另一个需要讨论的重点问题则是——提倡文明养犬,真的只有禁养这一个办法吗?


归根结底,城市人犬矛盾的关键点不在于养不养犬,而在于是不是“文明养犬”。


出门遛狗不系绳、任由狗狗冲着路人吠叫、狗狗在外如厕但主人不清理、不给狗狗按期注射狂犬疫苗等行为,都是不文明养犬人干出来的“好事”。

正是有这些“不文明养狗”行为的存在,才引起了部分人对养狗行为的厌恶和反对,也加剧了所谓的人与狗之间的对立矛盾。

借鉴一下其他国家对于管理犬只的思路,不难发现,比起强调禁养犬类来,他们的重心更加偏向于如何管理“养犬人”上面。

在俄罗斯,狗上街必须挂牌标明攻击性。对于一些高大凶猛的狗,外出时必须将嘴套住,并由主人牵着才行。

在英国,如果狗的叫声太大,主人很可能被罚款,罚金甚至高达5000英镑!英国的狗脖子上要挂牌,说明主人的姓名、住址,否则将作为无主犬收容。严格规定狗每年必须注射疫苗,否则将重罚。不清理狗粪便、狗伤人,狗主人都将被重罚。伤人的犬如果被鉴定富有攻击性,还将被处死。

在日本,进入领养者家庭的狗,都是经过绝育的。没有经过宠物学校培训的狗是不能领养的。进入家庭的狗已经学会了按时饮食、按时大小便。

......


这些做法都是将城市管理犬的重心放在了管理“养犬人”的身上。

好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开始发现:人与犬之间的矛盾其实是一个伪命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才是城市养犬问题的真正核心。

在推进“文明养犬”这件事上,我们既不能用“恶犬伤人”“养狗污染环境”这些片面的例子来全面否定狗狗,也不能对“养犬人”不加以限制,让那些不文明养犬行为打扰到其他人的生活。

管理好狗的关键,是管理好人。

是人犯的错,又怎么能全部由狗狗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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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豆喵酱

排版:豆喵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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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标签:拉布拉多   烈性   重罚   品类   攻击性   中华   疫苗   美文   伤人   中国   重心   条例   思路   矛盾   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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