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联邦)在婆罗洲(加里曼丹岛)有两个行政区域:沙巴州、砂拉越州。
马来西亚并非全国都是四级行政区划,西马都是三级行政区划,而东马的两个州却是四级行政区划。
省是沙巴、砂拉越州以下的行政区划,在砂拉越州,省的最高机构为专署,专署的功能是对省内各县的建设发展作出规划与协调,最高负责人为专员;而在沙巴州,省并不设有独立的最高机构,建设发展的规划与协调由各县自行负责。
砂拉越州是马来西亚面积最大的一个州,面积多达12.4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中国3.5个海南省的面积。作为一个位于岛屿上面的州,这个面积其实已经大到不可想象。
砂拉越州地广人稀,人口不到300万。由于面积巨大,因此本州直接管辖的是12个省,剩下面则是县。
马来西亚砂拉越州以下的第一级行政区是省(Bahagian),二级行政区则是县(Daerah)。每个省都由省长领导。
砂拉越州内一共有12个省,下面一共分为40个县。砂州各省、县都设有发展官一职(Development Officer),发展官的职责是推行辖区的发展项目。
砂拉越(Sarawak)州各省的情况是:
沙巴州是马来西亚最东部的一个州,它的人口总量是马来西亚的第一位,面积则是马来西亚的第二位,也有7.5万平方公里——大约是2.5个中国海南省的面积。
马来西亚沙巴州下设5个省(Bahagian)、27个县(Daerah)。从面积上来看,沙巴州每个省的面积是半个中国海南省。
沙巴(Sabah)州各省的情况是。
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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