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娘说:不要彩礼婚房也不用写我的名字只要满足我四个条件

导语:

如今,找对象结婚越来越难了,如果把一切当成理所当然,不想付出任何代价,不懂得尊重彼此,双方谈论婚姻时,就会翻车,甚至分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两人经过恋爱也准备走入婚姻,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应该彼此珍惜,在结婚前,好好的谈一下,顺顺利利的结婚才是皆大欢喜的事。

准新娘说:不要彩礼婚房也不用写我的名字只要满足我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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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和小红也是相恋多年,也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因为婚房和彩礼的问题,双方产生争执,分歧,没有谈拢分手了。

如今,结婚要有车有房还要有彩礼,没有这些东西是结不了婚的,小红提出,按照她们家乡的风俗彩礼一般要20万,婚房写上她的名字,婚后,她会帮还房贷,可是,男方说女方要求太高,不能同意,这不是卖女儿吗?

女方很不高兴,女方家长后来说,可以满足男方的条件,不要一分钱彩礼,婚房也不用加女儿的名字,但是,要满足女方提出的四项条件,就可以娶她女儿,男方一听女方的四项条件,更不用同意了,双方谈判不欢而散。

小红今年31岁了,在她农村老家这个年龄女孩子早就结婚了,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但是,她家条件比较好,又是大学生,她想多奋斗几年,使自己有良好的经济基础,不想过度依赖男人。


准新娘说:不要彩礼婚房也不用写我的名字只要满足我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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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她的条件也有点高,再加上工作紧张,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对象,就这样。把自己耽误了,成为大龄女青年。

心里也有点着急,就降低条件,只要双方能谈得来,对男方没有过多的要求。

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小王,也是一个大龄青年,对方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但是小王忠厚老实,对小红也很好,小红才决定和他继续谈下去。

谈了差不多一年多,双方觉得各方面已经成熟,双方也有感情了,双方父母也见面了,彼此印象都不错,双方家长认为只要孩子愿意就行了,双方也正式订婚了。

也谈到彩礼和婚房的问题,小红认为父母把她养大不容易,她家就她一个独生女儿,适当的要点彩礼,也是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完全不过分的要求。

男方问?那要什么条件呢?小红说,按照他们这边的标准,一般是25万到30万,但是,她考虑到男朋友家庭也不是很富裕,那就给20万就可以了,如果连这点也满足不了,那女方是很没面子的。

男朋友买的房子也要加上她的名字,虽然是他父母买的房子,但是他们只付了首付,将来还房贷也是他们俩的事,所以加上她的名字,她认为是合理的。


准新娘说:不要彩礼婚房也不用写我的名字只要满足我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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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男方却不认同,房子是他们男方买的,和女方没有一点关系,加女方名字这是过分要求,他们不能答应。

关于彩礼,他们更不能认同,他们家没这个习惯,也不讲究风俗,他们女儿结婚都没要一分钱彩礼,如今不是一样很幸福,如果真的要,他们可以象征性性的给点彩礼,但是不会超过三万元。

双方家长唇枪舌战,根本谈不到一起,后来小红说大家别吵了,她提出几个条件,只要能答应她,她愿意嫁过去。

婚后她还需要工作,她不会辞职,在家里当贤妻良母,更不会当免费的保姆,家务活,家中的大小事情她是不会去做的。

结婚以后,如果怀孕生下孩子,一切开支的费用她是不会负责的,全部由男方负责,而且生不生孩子是由她决定,她不愿意生就不生,她不想因为生孩子毁掉自己的事业。

她是不会给男方父母负责养老的,如果男方父母年纪大了,需要照顾她是不会管的,她只负责照顾自己的父母。

双方婚后实行AA制,生活上的开支各付一半,男方的债务她是不会负责的,比如房贷车贷,她没有责任帮男方还,其他债务更不用说了。

她说,如果能同意她的这四个条件,她随时可以和男朋友结婚,嫁到他家。

可是男朋友一家,听到女方的条件炸锅了,这种女人这么势利,绝不能嫁,双方因为彩礼的问题谈不下去了,后来两人分手了。

准新娘说:不要彩礼婚房也不用写我的名字只要满足我四个条件

结语: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结婚是两家人的事情,按照传统习俗结婚,适当要点彩礼是很正常的。

两人都打算结婚了,那就应该好好商量,在折中和妥协的基础上,好好的谈一谈。

如果双方都提出过分的要求,总想付出最小的代价,得到最大的好处,只会破坏他们的爱情和婚姻,结果是遗憾的。

总之,双方要彼此尊重,照顾对方的关切,各让一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有美好的结果,如果把一切当成理所当然,不顾及对方的感受,甚至把婚姻当成一种交易,那么双方即使结婚也是不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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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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