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香奈儿和华为,谁侵权谁?


一个是时尚圈的弄潮儿,一个在科技界执牛耳,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的两个行业,然而现在的情况是:香奈儿,把华为给告了???


告它的理由还是,“logo侵权”???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给我整懵了,真的。事情还要从4年前说起。


2017年,华为为其用于计算机硬件的Logo申请欧盟商标保护,logo设计长这样: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谁知到了2019年,香奈儿突然跳出来表示:我不同意!


它不同意的理由在于,“(华为logo)两个相互交织的半环,与其受保护的Logo相似,而后者已被香奈儿用于化妆品、香水和服装等产品中,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好家伙,就这???都能联想到一起???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我还没来得及生气,网友一句话给我整笑了:“我想到它是个电源插座,也想不到香奈儿那里去啊。


一时间,竟不知道是该说“香奈儿高看了消费者的想象力”,还是说“是我们低估了香奈儿的想象力”。


于是当年的欧盟知识产权局(IPO),驳回了香奈儿的反对意见,称这两个Logo没有任何混淆的风险。随后,香奈儿再次向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就这一裁决提出质疑。


今天的热搜,就是该法院周三对此纠纷作出的裁定:华为侵权不成立。


不得不说,logo侵权的案例那么多,还没哪次能比香奈儿这个更离谱。跨界碰瓷也就算了,问题是这瓷碰得也太牵强了吧?


首先,华为这个logo,就算一眼看去看不出一个“H”,看出两个“U”总还绰绰有余吧?


老实说,你香奈儿是不是没把安德玛放在眼里?下图旋转90°,明明更像你家logo: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其次,要说“两个相互交织的半环”只有你香奈儿能用,奥迪第一个不同意。


要知道,奥迪还比香奈儿早诞生一年呢,按这个逻辑,我们是不是能说:“香奈儿的logo出自奥迪”?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那奥运会岂不是所有“交织(半)环形”logo的鼻祖.....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卡地亚,你怎么看?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DC,别以为你换了俩字母,就能脱离“交织半环”组织了;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GUCCI,就算是你开口也不行: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还有国际警示符号中的“生物危险标志”,要知道,混淆消费者的时候,没有一个“交织半环”logo是无辜的: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论线条,人奥迪的线条,不能说和香奈儿毫不相关,只能说是一模一样;


论形状,人安德玛“1米8”的“U”,都硬生生拗成“1米5”了,还配不上被你香奈儿?


看见吗?论品类,人GUCCI明明才是门当户对的竞品......


我想了一个下午也没想明白: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跨过千山万水,跑来碰瓷华为?甚至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如此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最终,我所想到最合理的解释就是:


碰瓷华为,可能是香奈儿迄今为止,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营销:


①借势热点品牌,吸引更多潜在用户关注,扩大自身品牌热度;


②制造争议话题,引发争议,激励网友二次创作与传播,扩大自身品牌热度;


③重复跟进话题,持续输出,发挥营销长尾效应,继续扩大自身品牌热度;


好了,我编不下去了.....


只能说,如果当真作为事件营销,那么香奈儿或许真的成功了,毕竟相关话题,截止写稿,已经收获了3.2亿阅读量。


你怎么看待此次香奈儿的迷惑行为?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碰瓷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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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华为   卢森堡   执牛耳   奥迪   美文   想象力   欧盟   线条   热度   法院   消费者   理由   两个   话题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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